李鹏新被公诉
发布日期:2024-12-11 11:21 点击次数:192
(原标题:李鹏新被公诉)
起原:最能手民稽察院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原副通知李鹏新涉嫌纳贿一案,由国度监察委员会走访驱逐,经最能手民稽察院指定,由陕西省宝鸡市东谈主民稽察院审查告状。近日,宝鸡市东谈主民稽察院已向宝鸡市中级东谈主民法院拿起公诉。 稽察机关在审查告状阶段照章奉告了被告东谈主李鹏新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东谈主李鹏新,听取了申辩东谈主的倡导。稽察机关告状指控:被告东谈主李鹏新运用担任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委副通知、格尔木市委通知,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委通知,青海省委常委、政法委通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副通知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运用本东谈主权力概况地位酿成的便利要求,为他东谈主谋取利益,行恶采纳他东谈主财物,数额极端深刻,照章应当以纳贿罪根究其惩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