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财眼|贵州银行原董事长李志明被拿起公诉:涉嫌纳贿罪、罪犯披发贷款罪
发布日期:2024-11-19 11:53 点击次数:116
据高检网11月18日音问,日前,贵州银行原党委秘书、董事长李志明(正厅级)涉嫌纳贿罪、罪犯披发贷款罪一案,经贵州省东谈主民搜检院指定统帅,由六盘水市东谈主民搜检院照章向六盘水市中级东谈主民法院拿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搜检机关在审查告状阶段,照章见告了被告东谈主李志明享有的诉讼权柄,并照章讯问了被告东谈主,听取了申辩东谈主的见地。六盘水市东谈主民搜检院告状指控:被告东谈主李志明阁下担任湖北银行副行长,贵州银行党委秘书、董事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东谈主谋取利益,罪犯经受他东谈主财物,数额颠倒深广;违抗国度法式披发贷款,数额颠倒深广,照章应当以纳贿罪、罪犯披发贷款罪根究其处置。
李志明简历
李志明,1961年11月生,1996年7月毕业于武汉大学金融学专科,获学士学位(函授);1999年12月毕业于湖南财经学院(现湖南大学)金融学专科,获硕士学位。1982年3月,李志明投入银行业,任农业银行监利县支行黄穴商业所信贷员。2011年4月,他任深圳发展银行武汉分行行长助理;2012年3月,任湖北银行行长助理;2016年5月,任湖北银行副行长;2017年12月,加入贵州银行,任贵州银行党委秘书、董事长候选东谈主;2018年4月,任贵州银行党委秘书、董事长。2021年1月,贵州银行发布公告称,李志明卸任该行董事长及本质董事等职位。